1.自愿原则是民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要普遍遵循的原则。首先,自愿原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产生的必然结果。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乎等互利基础之上的,主体地位上的平等就使当事人双方具备了在该法律关系中自由表达内心真实意思的可能。解答其次,自愿原则还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必要......
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规定对高利贷的三种情形应按如下方式处理。1.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2.将利息计人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两种情况,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合法利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予以保护;当其利率大于合法利率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自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无期限限制的。如果允许撤销权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撤销权,则可以将对方的利益置于一种危险境地,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所以《合同法》对此作了明确的限制。债权人在知......
合同债权的转让的构成要件,即合同债权的转让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1.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既然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将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所以该转让的债权应当是为法律所认可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债权,无有效的合同存在,则不可能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所以合同债权的转让应以合同的有效存......
定金对受定金方的效力:1.取得定金所有权。定金一经给付,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受定金方对定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自由处分的权利,不受包括付定金方在内的他人的非法干涉及限制。受定金方取得定金的所有权是定金给付的首先效力,也是定金预付款性质的前提。2.抵作价款权。在合同履行以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是否抵......
违约金有下列特点:1.违约金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2.违约金的数额预先确定。违约金的数额都是预先确定的。解答违约金的数额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违约后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的具体的确定数额。二是在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约定,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作出规定,在发生违约行为以后,由......
解答,《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这主要是因考虑到保证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没有书面的保证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处理。因此,凡不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一律不予承认,即法律不承认口头的保证合同。讨债公司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答,保证的期间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期间的长短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的期间,可以使保证人和债权人明确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过了这个时间段(即过了保证的期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所谓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限额,由保证人在此限额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作保证的协议。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均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且是在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也可能是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一般在期限届满后,保证人在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但在实践......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为他人担保借债的事时有发生,一旦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或无力清偿债务时候,依据《民法通则》和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就应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当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清债公司解答但应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情况来确定保证人的责任。1.-般保证。当事人......
1.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无效。国家机关是国家依法授权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组织,它不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不能做保证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属无效合同。这是原则规定。讨债公司解答,但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也可以做保证人。(1)接受的贷款应当是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2......
解答保证人在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这种追偿权实为一种代为请求权。即在清偿债务后,保证人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作为新债权人出现,从而形成新的债权格局、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由原来的信用委托转换为含有实体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2.这种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以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也不能小于......
解答,担保纠纷诉讼的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担保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解答包括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1.原告、被告。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担保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经原告诉称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担......
解答再审程序并不是每一个民事案件必须的程序,只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才能适用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1.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因抵押权为物权,为价值权,因此,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物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须具有特定性。抵押物只能是特定的某财产或者是特定范围的财产。抵押合同中必须明确抵押人以自己的哪一项财产为债务人担保,即须写明抵押物的数量质量、状况等特定事项。2.须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依法能够转让和流通的。不具有交换价值......
债权质押的效力指债权质权设定和行使时法律所赋予的法律上的效果。债权质押的设定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质权人可以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质权所担保范围内的债权从被质押的债权标的中优先受偿。在债权质押的法律关系中,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讨债公司解答债权质押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解答以下具体分述:1.质权人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对质物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毁坏或不作为使质物受到损害,这是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也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即质权人应当像保管自己的物品一样保管质物,不得存有任何恶意。一般情况下,质权人对质物的管理,应以具有相当经验或知识及诚实信用之人所用......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如在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中,经双方约定,定作人不按期或者不如数给付加工费,承揽人即可对其财产取得留置权。在货运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按规定交付运费或其他......
追债公司解答,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提前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提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的合法性。没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单方解除合同应当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追债公司解答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解除;二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双......
收债公司解答,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收债公司解答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地面施工过程中没有尽......
要债公司解答,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作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我国已制定和颁布统一的《仲裁法》。《仲裁法》是程序法,属于民事程序法的范畴。要债公司解答《仲裁法》的基本内容......
清债公司解答,关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我国采取了“概括规定十排除规定”的立法方式。所谓“概括规定”,是将《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概括地规定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二条)。所谓“排除规定”,是指将几类具体的纠纷列举出来并排除于仲裁范围之......
解答,公民除债的履行消灭债务外,还可以从下列合法方式来消灭债的关系。1.以抵销的方式来消灭债的关系。抵销是指债的双方当事人有同种类的交付债务,可将两项债相互充抵的行为。解答但用抵销方式了结债的关系应注意:(1)须双方当事人互欠债务;(2)须双方交付的种类相同,如甲、乙双方同为交付货币或实物;(3)双方债务须......
解答,证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应享有的诉讼权利有:1.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如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可要求人民法院提供翻译。2.有要求查阅或者宣读自己的证言笔录,以及更正、补充证言笔录的权利。3.有要求补偿因出庭作证所支付的差旅费以及误工补贴的权利。4.因出庭作证遭受打击报复,有获得司法......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就有可能承担于己不利乃至败诉的后果。解答举证责任的特点是:1.举证责任的主体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2.提出的证据是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材料;3.接受证据材料的机关是受诉人民法院。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
应注意如下问题:1.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即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申请时应提供证明,用以证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先予执行的条件。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先予执行。4.裁定应明确写明先予执行的财产数额和范围。财产数额和范围应在当事人诉讼......
解答,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经常采用的执行措施,它是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时采取的,一般经院长批准,作出裁定。
解答具体还应做到:1.通知被执行人及有关人到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
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后,将财产交付申请人,也就发生了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如果执行标的是被执行人的动产,一般情况下,只要将财产交付申请人,就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而无需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但相对于不动产以及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在交付申请人后,申请人的权利并未实现的,还必......
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的情况,就是执行中止。收账公司解答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是他对自己权利的处分,......